


避难层定义: 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GB 50016 - 2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 5. 23 条对于避难层设置有下列的规定:
在避难层中一般包含设备房与避难区域, 电气专业的供配电系统由于有深入或接近负荷中心的要求, 将变电所设置在避难层在所难免, 其他专业, 如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由于同样的原因, 将设备房设在了避难层。250m以下的超高层建筑可能有一、二个设置变电所的避难层, 超过250m的超高层建筑设置变电所的避难层更多。
图1 是某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实例图, 从图1可以看到, 在整个塔楼中筒四周的走道上, 也就是在避难区域, 敷设有高压电缆桥架、密集型母线槽、非消防负荷电缆桥架、消防负荷电缆桥架。设计人员从设计开始就没注意到此问题,任由大量的电缆桥架穿越避难区域,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避难层变电所的高压电缆要从电缆竖井引至变电所, 而低压电缆要从变电所引出并通过竖井引至塔楼的上下楼层, 由于变电所与电缆竖井的位置关系没有处理好, 造成电缆穿越避难区, 严重的情况是变电所与电缆竖井分设在塔楼中筒的两边, 造成整个变电所的电缆桥架几乎是沿着走道将塔楼的中筒绕了半个圈, 如果电缆较多, 分开两个方向敷设的话, 整个走道均布满电缆。
图1 某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配电平面图(有简化)
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是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 也是上层楼梯与下层楼梯之间的转换区域,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 当大楼起火, 人员通过疏散楼梯间往下行走, 走到避难层时, 疏散人员需走出楼梯间, 进入避难区, 再通过避难区重新进入下行疏散楼梯间, 当大量非消防负荷电缆在这区域穿越或敷设时, 不得不说是个隐患, 风险是巨大的。虽然现行规范要求非消防负荷电缆选用阻燃A级(GB / T 19666 - 2005 标准) 电缆或者以后新版《民规》要求250m以下的超高层建筑选用新电缆分类的燃烧性能B1级、产烟毒性t1(GB 31217 - 2014 标准) 的电缆, 同时采用金属线槽敷设, 但这些电缆燃烧时多少还是有烟气释放的, 一旦电缆被燃烧, 其释放的烟气就会阻断人员的下行疏散通道。在我国目前火灾有30%是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情况下, 电缆敷设的风险是不得不考虑的。
出线电缆在避难区域的穿越或敷设, 首先得在规范上立规矩, 提高和增加避难层这些重要场所的电缆选型标准和电缆敷设要求。电缆选型方面建议要求超高层建筑的非消防负荷电缆选用无毒无烟电缆。而在电缆敷设方面建议增加如下的条款:“与避难区用电无关的电气线路不宜穿过避难区。当无法避免时, 非矿物绝缘类电缆线路应采取相应的防火隔离措施”。再有就是电气专业加强与建筑专业的配合, 在初步设计阶段就应关注并把控电缆竖井与避难层变电所的位置关系, 避难层的变电所宜尽量靠近电缆竖井, 以减少电缆桥架的敷设长度。
图2 优化后避难层配电平面图(有简化)
如果将图1的变电所与电缆竖井的关系改成图2, 就可大量减少电缆桥架的敷设长度,只留有少量本楼层设备房的用电电缆需要处理。这样既降低了电缆敷设的风险, 也降低了造价。当有部分电缆无法回避地要穿过避难区域的走道时,由于距离短也好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以是采用穿钢管敷设、设置防火吊顶或采用防火墙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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